关于开展2019-2020-2学期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受疫情影响,我校至今还未开学,学生尚未返校;同时,新版教务系统建设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当中,课程学分认定功能的开发,还有许多细节需要完善;考虑到上述客观因素,为了不影响2020届毕业生的毕业审核进度,本学期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相比往年做了新的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学期课程学分认定的对象和办理方式

1. 本次课程学分认定工作只针对2020届毕业生,非毕业班学生的学分认定工作,本学期暂停办理。

2. 本次课程学分认定工作,采取线下办理的方式;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收集并审核学生申请后,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由强智公司协助教务处统一处理具体的认定工作。

二. 课程学分认定原则

1. 已修课程学分应大于等于计划课程学分,已修课程与计划课程名称相同或者类似。

2. 已修课程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必须能够达到计划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或者主体内容相近。

注:同一门课程的学分,因培养方案的变更而变少,导致学生重新修读该课后,实际获得的学分低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此种情况,学生实际修得的课程学分可被认定为有效学分,学生须补修其他课程来填补所缺学分(创新学分和第二课堂学分不能作为补修学分)

三. 办理时间及流程

由于本次课程学分认定工作,是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收集数据后交教务处统一处理,因此,整个毕业审核期间会涉及多轮数据的收集和审核工作,对于每一轮学分认定工作的时间安排,教务处会提前通知各学院,由各学院告知学生具体时间,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收集申请和审核工作。

具体流程如下:

1. 学生下载并填写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2. 学生所在学院接收学生申请并审核。

3. 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统一将学生申请表(电子版)汇总整合后,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先交,纸质版可以后续补交)。

4. 教务处复审并处理具体的认定申请。

四. 学生填表说明

由于课程学分认定情况比较复杂,为方便审核工作,使得整个审核及处理过程高效有序,现将可能出现的课程学分认定情况分为三类,并形成三种不同类型的表格,学生须按照表格上要求的项目填写完整信息;由于所有学生的申请需要进行统一的汇总整合后才能进行处理,所以学生在填写申请的时候,一定不要随意更改模板表格样式。

表一(一对一):即原课程信息列表中一门课程,对应培养方案课程信息列表中一门课程。

表二(一对二):即原课程信息列表中一门课程,对应培养方案课程信息列表中两门课程。此表主要针对某门课程,因培养方案的变更,课程由原来一门课被拆分成两门课的情况。

表三(二对一):即原课程信息列表中两门课程,对应培养方案课程信息列表中一门课程。注:以下情况须填写此表:同一门课程的学分,因培养方案的变更而变少,导致学生重新修读该课后,实际获得的学分低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即学生需要用低学分课程认定高学分课程,此种情况,学生需要填写表三(二对一),并将补修学分的课程信息也填写在内。

学生需认真核对电子版培养方案,并仔细阅读课程学分认定原则,在不违背课程学分认定原则的前提下,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表格填写,并提交学生所在学院审核;课程学分一经认定不得更改,请各位同学严肃认真对待。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57

表一(一对一).xlsx

表二(一对二).xlsx

表三(二对一).xlsx

上一条:化工学院关于19级学生第二轮转专业考核方案 下一条:关于2020届预计毕业生“延长学习年限”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及相关问题解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