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本科生网上申请
课程和学分转换认定的通知
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武科大教〔2012〕40号)和《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武科大教〔2013〕17号),现启动学分制本科生网上课程和学分转换认定申请工作,具体如下:
一、在校所有学分制本科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申请认定:
1、转专业学生转专业前修读的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但课程编码、学分、课程性质或课程属性有不同,导致教务系统无法自动识别认可的;
2、所有在正常选课时,选了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但课程编码、学分、课程性质或课程属性有不同,导致教务系统无法自动识别认可的;
3、重修课程选课时,选了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但课程编码、学分、课程性质或课程属性有不同,导致教务系统无法自动识别认可的;
4、留级的学生(延长学习年限学生除外),因为两个年级的培养方案有不同,已修原来年级的课程与现在所在年级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但课程编码、学分、课程性质或课程属性有不同,导致教务系统无法自动识别认可的。
二、相关政策
1、学生必须完成本专业(年级)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教学内容和学分才能毕业;符合本专业学位授予条件的方可获得学士学位。
所有修读课程都必须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课程严格对应,每门课程,包括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性质(通识教育平台/学科基础平台/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专业任选课程/实践教学模块等)、课程属性(必修/选修等)以及学分在内的各项目,都符合本专业培养方案,才算作本专业课程,计入本专业学分。
查询《武汉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和学分转换认定对照表》,符合表上认定规则的,可以登录教务系统申请办理课程学分认定,认定成功后,原课程和学分置换成本专业要求的课程和学分,不需要再修读。原则上,低学分课程不能转换认定成高学分课程。
转专业学生必须在转入后按照新专业培养方案补修自己没有取得学分的课程。
2、成绩学分记载方式
课程学分认定通过后,课程名称和学分按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名称和学分记载,成绩按原课程成绩记载。注意:若原课程学分高于现该课程的学分,认定后学分也会相应减少,必须修读培养方案上的其它课程以获取足够学分。
例如,某专业要求的毕业总学分是174学分,某同学原已修高等数学A(一)为5学分,成绩为80分,现专业要求的高等数学B(一)为4学分,该同学在课程认定被审批通过之后,成绩单上将记载高等数学B(一)、4学分以及成绩80分。该同学应再修读除高等数学B(一)之外的培养方案上要求的学分170分才能毕业。
三、办理程序和时间
1、学生在教务处网站下载《武汉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和学分转换认定对照表》和《本科生网上申请课程和学分转换认定流程》,认真阅读相关信息;
2、学生网上申请转换认定。网上转换认定申请时间:2018年11月6日中午14:00开始,2018年11月13日晚上24:00截止。未在规定时间网上申请的,本学期不再授理,下学期再办。
登录教务系统,按照操作流程说明进行认定申请。注意:请严格按照认定表上面的对应规则提交申请和送审,每门课程只有一次送审机会,送审错误的认定申请会导致失去认定机会,请慎重对待。
3、学校教务处审批;
4、学生可以在2018年11月20日之后登录教务系统查询认定状态和审批结果;假如审批通过,请自行查询成绩单,验证是否完成了相关课程认定。
联系人和咨询电话: 68862369。
联系单位和地址: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青山校区主楼二楼)
特此通知。
武汉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8年11月6日
武汉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转换和学分认定对照表.xlsx课程学分认定流程(学生版).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