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实验室:
为切实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放假前后我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实验室自查与安全教育工作
1. 请各系、实验室,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1)逐条对照开展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各实验室自查完毕后,将检查结果汇总至学院进行备案。
2. 各系、实验室自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能立即整改的须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须制定整改方案,并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和整改方案提交学院,报请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整改。
3. 各系、实验室须做好暑假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每位老师、学生熟知《暑假实验室安全告知书》(附件3)及其他实验室安全知识,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1. 实验人员离校前应完成的工作:离开实验室前,各学生应做好设备断电(冰箱等需要用电的设备除外),化学试剂放回试剂柜,清洗所有实验用具并妥善放置,废液张贴规范标签等隐患排除工作。最后一名离开的学生须检查水电气门窗等内容,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并贴好实验室封条。
2. 暑假开展实验须做好报备工作:所有暑假期间需要开展实验活动的学生,必须获得导师同意,并以实验室为单位向学院提交附件4:《暑假进入实验室申请备案表》,于2021年7月7日之前交至学院存档备案。
3. 过夜实验报备工作:各实验室未经学院批准不得进行通宵实验。对于确因项目需要必须开展过夜实验的实验室,须提前一天以上向学院提交申请备案,写明实验内容、实验涉及设备、试剂,以及实验内容风险评估,实验期间实验室需要安排人员值守。值班老师须严密关注该实验室的情况,如有意外及时处置。
4. 暑假期间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对进出入人员要做好登记,要求他们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
5. 暑假期间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均应配备教师定期监督指导,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尤其做好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培训,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6. 发生实验室安全意外时,师生需保持镇定。若不能自行处理应及时联系学院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或实验室安全管理员。
7. 保卫处各校区24小时报警电话:
青山校区:68862119 黄家湖校区:68893392
洪山校区87395820
请各系、实验室负责人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化学与化工学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附件1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2019版).doc
附件2隐患自查台帐.docx
附件3实验室安全告知书.docx
附件4暑假进入实验室申请备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