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实验室:
为切实做好2020年寒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放假前后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实验室自查与安全教育工作
1. 请各学院组织相关实验室及场所,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1)逐条对照开展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各实验室自查完毕后,将检查结果汇总至学院进行备案。
2. 各学院对实验室自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能立即整改的须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须制定整改方案,并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和整改方案提交国资处,报请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整改。
3. 各学院须做好寒假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每位老师、学生熟知《寒假实验室安全告知书》(附件3)及其他实验室安全知识,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1. 实验人员离校前应完成的工作:离开实验室前,各学生应做好设备断电(冰箱等需要用电的设备除外),化学试剂放回试剂柜,清洗所有实验用具并妥善放置,废液张贴规范标签等隐患排除工作。最后一名离开的学生须检查水电气门窗等内容,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并贴好实验室封条。
2. 寒假开展实验须做好报备工作:所有寒假期间需要开展实验活动的学生,必须获得导师同意,并以实验室为单位向学院提交附件4:《寒假进入实验室申请备案表》(参考模板),于2020年1月15日之前交至学院存档备案。
3. 过夜实验报备工作:各实验室未经学院批准不得进行通宵实验。对于确因项目需要必须开展过夜实验的实验室,须提前一天以上向学院提交申请备案,写明实验内容、实验涉及设备、试剂,以及实验内容风险评估,实验期间实验室需要安排人员值守。值班老师须严密关注该实验室的情况,如有意外及时处置。
4.寒假期间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对进出入人员要做好登记,要求他们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
5.寒假期间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均应配备教师定期监督指导,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尤其做好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培训,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6.发生实验室安全意外时,师生需保持镇定。若不能自行处理应及时联系学院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或实验室安全管理员。
7.保卫处各校区24小时报警电话:
青山校区68862119 黄家湖校区68893392 洪山校区87395820
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保卫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doc
附件2:武汉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x
附件3:寒假实验室安全告知书.docx
附件4:寒假进入实验室申请备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