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化工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2 发布者:化学与化工学院 浏览次数:



班级

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武科大教〔201856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19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学生选拔工作。请各班级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

一、选拔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选拔。

二、选拔对象:普通全日制四年制2017级本科生

三、“拔尖计划”选拔小组

   组长:吴晓琴、卢绍伟

   组员:郭恺茗、岳哲、陈哲、玛依努尔、李艾强

四、选拔人数:满足条件五即可

五、学生选拔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必须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425分;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

(四)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省级及以上的大学生各类学科与科技竞赛中获奖者;

2.具有研究潜质和创新能力,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公开发表期刊论文,或获得专利授权者,或获得软件著作权者。

五、选拔程序

()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并交所在学院,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 学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将选拔确定的名单在学院主页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将选拔确定名单上报教务处审核;

() 教务处将通过复审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则确定其为“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学生。

六、选拔时间安排

序号

 内容

 截止日期

 备注

1

学校下发“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通知

114


2

各学院成立“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实施细则,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117


3

学生提交申请

1110


4

各学院将初选名单在学院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3

1114


5

各学院将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报教务处

1119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6

教务处审核学院上报“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初选者名单、成绩及相关材料,并在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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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1、入选“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的学生,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

2“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行淘汰机制,进入该计划的同学应加强学业,刻苦学习、认真钻研,学校将于20209月开展中期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第二阶段。


武汉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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