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3 发布者:化学与化工学院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清明节”假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防范意识

1.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理念,高度重视假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加强安全工作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假期前对所属人员进行一次水、电、气使用及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交通事故等内容的安全教育,提醒师生切勿轻信各种小广告、陌生信息、电话,重点防范校园贷、电信诈骗,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3.妥善保管办公场所笔记本电脑等易移动的贵重物品,不要将现金、银行卡等存放在办公室、实验室、宿舍等公共场所;回家途中、外出购物时要注意财物安全,随身物品妥善保管,防范被盗被抢。

4.落实“人走断电”“关好门窗”等安全规定;严禁在学生宿舍、教学楼、实验楼等重点部位违规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以防引起火灾。

5.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违章车辆;谨慎安全行车,不违章、不超载,不酒驾、醉驾;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以免发生踩踏事故。

二、开展安全检查,切实落实隐患整改

1.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深挖细查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隐患,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监管促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指定监管责任人,强化措施,确保安全。

2.各单位要加强重点区域检查,对实验室、食堂、学生宿舍、图书馆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保持红外报警设备电源畅通,完好可用。

3.各单位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因违章用电、吸烟等引发火灾;对消防重点部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日常巡查,杜绝消防事故发生。

三、安排假期值班,切实强化安全责任

1.各单位要在假期安排干部值班(见附表),值班干部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持通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2.对管理有疏忽、值班人员脱岗造成损失的,将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保卫处各校区24小时报警电话:

青山校区68862119 黄家湖校区68893392 洪山校区87395820

学校办公室 保卫处

201943

附件:

2019年清明节假期值班表

单位: 填报日期:20194月日

时间

带班领导

值班人员

姓名

手机号码

姓名

手机号码及座机号码

45

46

47

备注:

请各单位于44日(周四)12:00前,将值班表电子版分别发送至学校办公室(曹老师:邮箱103310318@qq.com)和保卫处(黄老师:邮箱5161318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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