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化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8 发布者:化学与化工学院 浏览次数:

各班级:

        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初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5000元/年,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大二以上(含大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平均3000元,我省分为三个等次,即: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原则上一等和三等助学金人数分别应该占总资助人数的10%-30%之间。

        (3)每个班成立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小组主要由:班主任,班干部,非班干部同学构成。学生代表不小于班级总人数的10%。

        (4)需要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同学请在2018年11月9日前向班级提出申请。申请者必须具有武汉科技大学正式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籍。

 

 

 

   

中共武汉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上一条:化学与化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原则 下一条:关于成立化学与化工学院2018年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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