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2019年推免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及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为进一步推动招生单位(推荐高校)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促进招生单位提高招生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武汉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政策宣传
通过班级qq群,微信群及班长例会等方式在化学与化工学院2019届毕业生中广泛宣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及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公布学校推免的政策,并对推免研究生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二、推免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推免资格基本要求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知识扎实,在校期间本专业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5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按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申请人在校期间课程学习、发表论文、授权专利以及各类竞赛获奖情况计算其综合成绩,按申请人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推免生资格。
综合学分绩点计算办法:
F=J+∑Ni
F:综合学分绩点
J: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Ni:附加学分绩点
1、学科竞赛(参加竞赛获奖学生排序前三可获得加分,排序第一按下表加分,国家级排序第二、第三按照排序第一加分值*0.4计算,省级排序第二、第三加分值一律为0.02)
获奖情况 | 附加学分绩点 |
国家级学科竞赛特等奖 | 0.5 |
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 | 0.4 |
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 | 0.3 |
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 | 0.2 |
省级学科竞赛一等奖 | 0.2 |
省级学科竞赛二等奖 | 0.1 |
省级学科竞赛三等奖 | 0.05 |
校级学科竞赛一等奖 | 0.05 |
同一作品或项目参加不同竞赛获奖的,按照最高分计算,不累计加分。
2、个人获得专利授权(第一作者,且专利权人为武汉科技大学)或在SCI(),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只记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必须是正式见刊的论文)发表在其他地方的期刊认定由评审小组负责审核
刊物级别 | 附加学分绩点 |
sci1/2/3/4 | 0.5/0.3/0.2/0.1 |
中文核心期刊 | 0.2 |
发明专利 | 0.1 |
实用新型 | 0.05 |
获附加分项目学生提供证明材料,学院统一审核;同一加分项目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分值加分一次。
四、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
推免工作组长:刘义 颜家保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吴晓琴、卢绍伟、董志军、吕早生、 罗志文、陈红祥、黄皓、张春桃、欧阳曙光
推免工作组员:杨芳、余燕、周习海
推免工作秘书:周习海
五、2019年化工学院各专业免推名额分配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6人 化学工程与工艺卓越 1人
生物工程专业1人 生物工程产业 1人 应用化学专业 1人
另外1个名额从各专业落选的同学(专业排名第一)中通过答辩产生,即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申请推免的第七名、化学工程与工艺卓越申请推免的第二名、生物工程专业申请推免的第二名、生物工程产业申请推免的第二名、应用化学专业申请推免的第二名,以上五名同学通过答辩竞争1个推免名额。
共计11个推免名额
六、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公示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及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学院将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化学与化工学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