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实验室:
根据学校办公室通知,2017年寒假教职工放假时间为1月11日(星期三)—2月15日(星期三)。2月16日(星期四)正式上班。为确保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让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现将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各系、实验室要全面落实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制,安排部署好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防意识
各实验室要在放假前对相关人员(包括研究生)再次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告知书》(见附件1)。
三、搞好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实验室要在放假前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锁好门窗,加贴封条。同时,安排人员定期巡查。
四、明确值班要求,严守安全纪律
寒假期间继续使用的实验室,务必安排值班人员轮流值班,严格值班纪律和要求,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各实验室要安排好值班工作,并于1月10日以前将实验室寒假值班安排表交学院办公室(见附件2);
(2)对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等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领用、贮存和使用,严防危险品流出实验室;
(3)在实验进行过程中,必须要有人值守,尤其是在使用加热装置、气瓶等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4)各个实验室门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
(5)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允许在室内抽烟;如使用充电宝或烧水壶,不得离人;不得在实验室烹煮食物、用餐等;严禁在实验室留宿;
(6)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所有人员离开之前请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7)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报警电话:68862246 68862119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7年1月5日
附件1:
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告知书
为保证个人及实验室安全,现将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行为举止
实验室内禁止饮食、睡觉、嬉戏与打闹;禁止穿拖鞋或凉鞋进入实验室;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二、个体防护
做实验时应穿戴好实验服或劳保服,必要时佩戴护目镜和防毒面具等;长发要盘起;取用药品、拿试剂瓶时要带上防护手套;做有危险性的实验(如有有可能发生爆炸或涉及到易燃化学品)时,应一人操作,一人看护;腐蚀性、强氧化性化学品接触皮肤时,立即用大量的水冲洗;有机化学品接触皮肤时应用丙酮冲洗,然后用水冲洗,最后涂抹护肤品。
三、通风橱
涉及到有挥发性或刺激性气体释放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并开启通风橱;通风橱内不容许放任何纸张,且通风橱后壁(靠墙)处不得放置任何物品;需要使用气体保护或作为反应气的实验,应将尾气引入通风橱内或室外。
四、加热及高温装置
加热装置不得无人值守,加热功率除非必要不得调至最高;使用加热装置时,注意温度的设定不能超过设备的上限温度;液体加热时应向液体中投入2~3颗沸石,且液体不得蒸干;密闭容器不得加热(包括放入干燥箱内烘干);高温炉炉温300℃以上时不能打开炉门;PTFE水热反应釜使用的上限温度是250℃。
五、气体钢瓶
气体钢瓶的开启顺序是先开总阀,再开减压阀;气体钢瓶的关闭顺序是先关总阀,待减压阀内余气全部释放以后再关减压阀;气体钢瓶的搬运应使用钢瓶推车,不得垂直转动,更不能在地面上滚动;气体钢瓶使用的减压阀应与钢瓶内的气体种类一致,不得混用;氧气钢瓶不得和可燃性气体钢瓶混放;氨气钢瓶不得和氯气钢瓶混放;气体钢瓶与实验装置连接后,应用肥皂水或洗衣粉水检查气路是否漏气。
六、玻璃仪器
损坏的玻璃仪器(包括有裂缝的)应果断丢弃,不得使用;磨口处被粘结的玻璃仪器果断丢弃,不得使用;玻璃仪器不得用力拧或敲击。
七、废弃物
实验室废液应倒入废液桶,不得倒入下水道;废液应按照不同的种类分门别类倒入相应的废液桶并做好记录,废液桶内的废液不得混装;做完实验的固体废弃物应倒入固废桶。
八、应急情况处置
实验室有报警声音响起时,快速有序地撤离实验室(切勿关闭电源)并报告;实验室闻到有异常气味(如焦糊味等)时,应迅速关闭电源,撤离实验室并报告;听到实验室有异响时,应迅速关闭电源,撤离实验室并报告;实验室发生气体泄漏时,应迅速关闭气源,撤离实验室并报告;实验室发生起火或火灾时,应迅速关闭电源,用灭火器或消防沙灭火并报告。
九、其他
使用危险化学品时,用量应尽可能少,并避免溅落和外泄;实验过程中配制的溶液如日后还需要使用,贴上标签,做好标示;使用离心机时,开机之前一定要盖好盖子,转动停止之前不得打开盖子。
未尽之处参照各个专业实验室自己的规定!
附件2:2017年寒假实验室值班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