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保证暑假期间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办理易制毒、易制爆购买申请的事项通知如下:
1、凡是需要暑假期间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老师,请提前计算好使用数量,根据“合理规划,安全保存,精确使用”的原则,制定购买计划。
2、申请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老师在和有资质的供货商签订好供货合同后,填写附件一《易制毒化学品合法使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并将两份文件(《购销合同》、《合法使用证明》)打印出来扫描(不要拍照)成200K以内的JPG文件,发送到国资处指定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申购单位+易制毒+危化品名称”。
申请购买易制爆化学品的老师在和有资质的供货商签订好供货合同后,将《购销合同》打印出来扫描(不要拍照)成200K以内的JPG文件,发送到国资处指定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申购单位+易制爆+危化品名称”。
3、易制毒化学品购置申请经公安局审批合格后,国资处会及时将备案证明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老师们的邮箱,请老师们注意查收并及时反馈到货情况以便在系统里备案(备案证明有效期内未备案,公安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4、暑假期间成功购置了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老师请务必于开学初将《武汉科技大学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表》、《武汉科技大学易制爆化学品购买申请表》、《购销合同》、《易制毒化学品合法使用证明》纸质版交至国资处,以备公安局随时检查。
联系人:袁瑞萍、刘英
联系邮箱:gzc-sys@wust.edu.cn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