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本学期因为疫情,除部分科研实验室,其他实验室基本处于暂停使用状态。为确保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对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二级学院、校属科研机构要将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到人。假期期间,各二级学院、校属科研机构负责人、实验中心(室)负责人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组织领导责任,要认真执行暑假期间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实行安全责任制。
各二级学院、校属科研机构要采取各种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特别要注意防火、防水、防盗、防爆等。对存在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切实做好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严格防范,做好实验室封闭工作
暑假期间没有实验任务的二级学院、校属科研机构要要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即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水、电、气、门窗,并做好实验室的封闭工作;要安排专门人员,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假期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所在学院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做好申报备案工作
暑假期间需开放工作的实验室,必须以实验室为单位向学院提交申请备案表,由学院存档备案。使用人员需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实验室使用记录工作。实验期间实验室需要安排人员值守。值班老师须严密关注该实验室的情况,如有意外及时处置。
未经申报审批私自开放实验室、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使用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四、相关安排
1、各单位应确定实验室安全管理联系人,并填报《实验室安全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有实验室开放任务的单位,需填写《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附件2)。附件的电子稿请于7月12日前发送至国资处邮箱gzc-sys@wust.edu.cn。
2、保卫处各校区24小时报警电话:
青山校区68862119 黄家湖校区68893392
洪山校区87395820
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1:实验室安全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附件2:假期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保卫处
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
附件1-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联系人信息表.xlsx
附件2-假期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