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实验室:
2019年寒假,教职工放假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星期三)—2月20日(星期三),2月21日(星期四)正式上班。为确保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让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现将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各系、实验室要全面落实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制,安排部署好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防意识
各实验室要在放假前对相关人员(包括研究生、留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学习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活动的通知》(见学校通知公告栏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254号、《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告知书》等内容。
三、搞好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实验室要在放假前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锁好门窗,加贴封条。同时,安排人员定期巡查。
四、明确值班要求,严守安全纪律
寒假期间继续使用的实验室,务必安排值班人员轮流值班,严格值班纪律和要求,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各系实验室要安排好值班工作,并于元月10日以前将实验室寒假值班安排表(见附件1)交学院办公室;
(2)对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等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领用、贮存和使用,严防危险品流出实验室;
(3)在实验进行过程中,必须要有人值守,尤其是在使用加热装置、气瓶等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4)各实验室门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
(5)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允许在室内抽烟;如使用充电宝或烧水壶,不得离人;不得在实验室烹煮食物、用餐等;严禁在实验室留宿;
(6)每日最后离开实验室者应负责检查水、电、气,关闭水源、电源、气瓶,锁好门窗;
(7)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报警电话:6886211968862246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9年1月8日
附件:2019年寒假科研实验室值班安排表.docx